劳动合同法草案 明确经济补偿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7:4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正在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关系进一步予以明确。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草案同时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