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之父高天虎 已向法院递上诉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7:4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高莺莺案”中被一审判处诬告陷害罪的高莺莺父亲高天虎,于23日下午在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看守所,向一审法院递交了自己写的上诉书,一审法院将在上诉期满前,将上诉书递交到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月17日,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天虎在其女高莺莺自杀坠楼死亡后,将自己的精液留在高莺莺死亡时所穿内裤上,伪造证据,捏造原宝石宾馆老板王淑军指使他人奸杀高莺莺的事实,对王淑军进行诬告陷害,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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