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司机一天不得驾车超8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8:25 台海网

  台海网4月25日讯(驻福州记者杨文)24小时内,驾驶员不得累计驾车超过8小时。昨日,省运管局向全省各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下发通知,明确“五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几项“要点”。

  根据通知,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车辆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要严格夜行班车安全管理,晚22时至早6时期间班车不得在不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路段上运行。

  省运管局还特别强调,在假日期间,我省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宰客”、“拉客”、“甩客”、“倒客”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各汽车客运站必须明码标价,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严禁乱涨价、乱收费。省运管局值班和举报电话:0591-87077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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