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驾云梯 救下爬塔人(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8:51 城市晚报

  当事人是因官司输了而想不开

  

消防驾云梯救下爬塔人(图文)

  男子被救下钱文波/摄

  

  ■记者 一博 实习生 周博/报道

  本报讯 昨日13时10分许,因输了官司,62岁的李某爬上位于景阳大路和普阳街交会处一高压线铁塔。长春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赶到现场后,爬上铁塔对他进行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可李某抱住铁塔不肯下来。最终特勤大队调来一辆直臂云梯消防车,强行将他解救下来。李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普阳街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7天。

  昨日14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高达近40米的高压线铁塔上的15米高度处,一男子坐在塔上,身上已被消防队员固定上安全绳索,旁边有两名消防队员正对他进行劝说,塔下已架好防护气垫。

  据了解,男子姓李,今年62岁,吉林蛟河人,因输了官司对判决不满,13时10分许,他爬上了高压线铁塔意欲轻生。

  消防队员问出男子的手机号,本报一名记者随即拨通男子手机,想让他自己下来。男子却对记者说,我不下去,你别给我打电话了,我这不安全。而后,一名自称是李某朋友的女子赶到现场,她对记者说,李某是因为输了官司才爬铁塔的。

  在此过程中,两名消防队员始终在塔上劝解该名男子,还不时帮男子揉捏已麻木的腿。但男子对消防队员的劝说充耳不闻,情绪一度激动。14时40分许,因劝解无效,消防部门最终研究决定,调用直臂云梯消防车进行强行解救。

  14时45分,直臂云梯消防车来到现场。

  14时58分,男子被成功解救。昨日18时许,记者从普阳街派出所了解到,李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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