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景区违建物要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9:21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张剑)对东湖风景区内现存的与风景区规划不符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应该予以拆除、迁移。

  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罗国风,昨在向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该委员会审议《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草案)》时这样表示。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审议《条例(草案)》时还建议,对一些可能在执法过程中造成弹性操作的条款进行修改,例如“现有排污口应当逐步关闭”、“逐步淘汰东湖水域内现有非清洁能源船舶”中的“逐步”改为“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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