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将实施大减刑 吴淑珍、马英九不在受惠之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9:33 中国台湾网

  人民网4月25日电陈水扁将实施全台性减刑,估计至少上万名受刑人受惠获释。这是台湾历来第五次减刑,预定5月20日(陈水扁任期结束日)实施。

  陈水扁此举惹来各方争议,有岛内资深法官痛批“乱搞”,基层警察大叹“白做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法务部”已研拟“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政次”李进勇表示,减刑对象将排除重大危害治安及新兴经济犯罪等案件,预计下周送“立法院”审议。草案规划的减刑幅度: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均减半。

  陈水扁昨天下午接见南非总主教屠图时,主动透露将推动全台性减刑赦免。

  不过,减刑的对象并非统统有奖。台湾“法务部”指出,恶性重大的枪炮、贩毒、掳人勒赎、杀人、组织犯罪、贩卖人口、性侵未成年人、贿选、洗钱、部分民生犯罪如贩卖毙死猪肉等危害治安,及重大危害金融、企业掏空等犯罪,将被排除适用减刑。

  岛内目前判决定谳尚未执行的二十六名死刑犯,是否因减刑而死里逃生,引起关注。依上述原则,这些人都是“剥夺他人性命”的罪犯,“法务部”表示可能被排除适用。

  此外,台湾“贪污治罪条例”第四、五、六条的重大贪污犯罪,也在排除之列;换句话说,包括“国务机要费”贪污案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与“特别费”案的马英九,都不能享有减刑。陈水扁女婿赵建铭触犯的内线交易罪影响社会金融重大,初步也被考虑排除适用。

  资深法官批扁乱搞基层警察叹做白工

  陈水扁推动全台性减刑的事经媒体报导后,“法务部”立即接到民众打来的指责电话,痛批“乱搞”,认为此举将严重危害治安。

  民间司改会常务执行委员高涌诚律师也表示,特赦、减刑属于“总统”的行政特权,运用上应该要非常小心,若是为了确立民进党当局“人权立国”的政治理想,由“总统”“特赦”死刑犯的话,争议会比较小;否则“政府”一方面说要拼治安,一方面又推出全台性减刑,难免让人感觉施政矛盾。

  基隆地院一位资深法官批评陈水扁的减刑做法是“乱搞”、“无聊”。

  他指出,“赦免”虽是“总统”的权力,但不能随便乱用,否则将让刑事裁判正义大打折扣―――“若针对个案,……是件好事,但不能变成每个人都适用。”

  他还说,犯罪黑数因为警察工作增加、疲于侦查而增加许多,陈水扁还随便减刑,社会不乱才怪,若想要留名,不如“立法”加强保护被害人,怎么反而讨好犯罪者?

  基层警察也普遍认为此举无异让拼治安做白工。一名基层主管表示,目前“司法”制度对轻微犯罪者已有缓起诉措施,被关在牢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作奸犯科,一旦减刑放人,对社会绝对是伤害。

  一位警员反应激烈:“政府年年拼治安,要警察辛辛苦苦抓人,结果被这些人随便一搞就成了做白工;到时候宵小横行,治安变差了又骂警察,阿扁要出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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