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执法方式令人费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0:49 江南都市报

  开了罚单却又免费放行

  4月23日,鹰潭市远大气体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运送氢气的车辆行驶到206国道乐平市境内时,被乐平市 公路运输管理所(下称乐平运管)执法人员拦截,并收到乐平运管开出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罚款2万元。然而, 当日傍晚,这辆被扣车竟然没花一分钱又被放行,这让远大公司司机费解。

  远大公司:上国道罚款竟可还价

  据远大公司司机聂华介绍,4月23日上午8时52分,他开着公司运送氢气的赣L05693号小货车,到乐平市 电化厂盛装氢气。当行至206国道1460公里处时,车子被乐平运管执法人员陈国华和张敏拦下,称车子加了围栏,要罚 款5000元—2万元。他下车打电话给领导报告后,领导认为加护栏的原因是防止车辆转弯时钢瓶不至于滑落,需要时插上 ,不需要时取下,根本不是改装车,交通部门借口上国道扣车还要罚款没道理,表示不接受处罚。于是,执法人员将他的车直 接开到乐平市交通局院内停车场。扣完车后,执法人员交给他两张纸,一张是“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写明“因擅自加高栏 板,拟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另一张是“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把他的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证都给扣押下来。

  聂华说,等了数小时后,执法人员改称罚款900元,于是他觉得既然可以讨价还价,就干脆等到老板过来交涉。当 日下午,执法人员问他身上带了多少钱,他告知只有三四百元。于是,执法人员又告诉他,三四百元也可以解决问题,但是要 写出“道歉信”,主要是针对司机聂华和押运人员“顶撞”执法人员而要求写的。

  乐平运管:认错态度好可不罚款

  4月23日下午4时55分,乐平运管一楼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找的执法人员均离开办公室,并立即打电话 给相关人员。约过了15分钟,综合组负责人童文、现场执法人员陈国华、张敏以及另外一名詹姓负责人先后赶回办公室。

  综合组负责人童文告诉记者,他是支持陈国华和张敏此次执法的。由于远大公司的车辆自行加装了护栏板,属于改装 车上路。交通部门发现后,可以上国道拦截,并处以5000元—2万元罚款。鉴于其运载的是危险品,又是首次违反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只要其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也可以不罚款。童文表示,罚款不是目的,乐平运管靠这点 罚款也没法过日子,关键取决于司机认错态度,但“检讨书”是肯定要写的。如果聂华身上确实只有三四百元,罚款三四百元 也是可以的。

  针对童文和聂华都提到的“检讨书”、“道歉信”,陈国华和张敏认为,当时,聂华请示领导后回话称,远大公司送 货车加护栏的问题,公安部门都已经认可了,交通部门凭什么上国道拦截处罚?还说要到领导那里告状。如今要求写“检讨书 ”,就是要告诉聂华等司机,交通部门是可以上国道检查和处罚车辆的,擅自加护栏是不允许的。陈国华还称,执法人员是在 206国道乐平工业园区附近发现远大公司车辆加护栏的,一直追到1460公里处。而1460公里位置仍属于工业园区范 围内,所以执法人员不能算上国道检查和处罚。

  处理结果:车辆放行竟未交罚款

  远大公司业主程晓得知乐平运管罚款态度很坚决后,立即写好告状材料前往乐平。当日下午,他发现所谓的206国 道1460公里处,事实上离乐平工业园区还有不少路程,根本没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9条中所称的“公路路口”, 于是分别将告状材料送到乐平市交通局和乐平市政府相关领导手上。在这份告状材料上,程晓还把今年3月31日被乐平运管 处罚的情况一并写了进去:当时,司机驾驶的也是赣L05693号车,也是到乐平电化厂充装氢气,也是在206国道上。 乐平运管另外一批执法人员以加高护栏板为由拦车罚款,后经恳求并送给执法人员一条香烟(价值235元)才未罚款而放行 。

  4月24日上午,聂华告诉记者,23日傍晚7时左右,乐平运管叫他去取车子,他赶了过去。然而,执法人员仍然 一会儿说不罚款可以取走,一会儿说交了罚款再取车,一会儿又说“检查书”不能不写。结果一直到傍晚7时许,车子取出了 ,没交一分钱罚款,其他证件也归还了,连停车费都不用交。文/记者刘祚保金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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