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新规五一后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1:2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5月1日起,市民申请港澳商务签注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办理3个月或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人员所在的单位,需事先到出入境管理局登记备案。今后,这些单位人员需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的,不需要再持营业热照等资料。单位注册登记地在市内四区以及崂山、黄岛的,需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登记备案。

  (陈勇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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