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提研议赦免减刑 绿营:马英九邱毅不适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2:35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4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指示对偶蹈法网罪犯,研究赦免事宜。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今天说,赦免减刑对象必须是“微罪且有悔意者”,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是暴力犯又没悔意,不适用赦免减刑,至于马英九特别费案属贪污罪,也非不符合微罪原则。

  据报道,陈水扁说,距离上次全台减刑、赦免已有十六年,今年适逢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以及解严二十周年,他以台湾领导人身分,特别在上周指示“行政院”转令“法务部”,对偶蹈法网罪犯,研究有关赦免的相关事宜。

  至于是否在520“总统”就职周年前通过特赦?柯建铭说,修法须由“法务部”研拟之后,经“行政院院会”通过,再送到“立法院”,时程上来不及。他表示,过去为减刑赦免虽设有“罪犯减刑条例”,但已经过时,减刑的对象及内容都有必要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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