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官满身伤痕死在看守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2:37 新闻晚报

  □据新京报报道

  广西桂林平乐县法院经济庭法官黎朝阳,被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传唤,11天(4月2日)后死在兴安县看守所,身上有明显外伤。相关部门“都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作任何解释”。

  18天状告无门,死者黎朝阳的家人上网喊冤,他们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的中国法院网。21日,中国法院网报道了这一新闻。

  黎秀清对记者说,她的哥哥,广西桂林平乐县法院经济庭法官黎朝阳已经去世21天,死因不明。

  法官离奇死在看守所

  21日,中国法院网上有个帖子《桂林平乐县法院法官离奇暴死于看守所中》发表于20日晚7时许。

  文章以黎朝阳妻子的口吻进行陈述称,“3月22日被桂林市检察院的干警传唤去问话及写认识。24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接到平乐县检察院干警说是代替桂林市检察院发的《刑事拘留通知》,拘留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此后无任何与家属联系的方式。

  “直至4月2日13时30分接到平乐县法院通知,叫我丈夫的弟、妹一起到兴安县看守所去看看(已换拘留所,无人通知),我及丈夫的家属匆忙赶至兴安县看守所(18时10分),吃完晚饭于20时10分与兴安县看守所所长谈话,所长说我丈夫已于2日上午8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告知死因不明,当时我及我丈夫家属提出要见死者一面均被拒绝。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看到尸体,发现死者从头到脚都有伤痕,与看守所解释的死因完全不符。”平乐县法院值班人员在电话中表示,没什么好说的。而桂林市检察院值班人员表示,该院所有干部均已下班,无法给予答复。

  送到医院时已无心跳

  曾对黎朝阳进行抢救的兴安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对记者表示:4月2日上午,黎朝阳被看守所的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前并没有打过急救电话。黎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心电图呈直线,瞳孔放大。值班医生对抢救无效,于8时50分宣布死亡。

  黎秀清说,参与抢救的蒋医生告诉她,黎朝阳送到医院时是裹在一床被子里的,身上未着衣物,浑身青紫。黎秀清称,被传唤前黎朝阳的身体很健康,门牙也无缺损,但他们见到的尸体则有明显的外伤痕迹。

  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传来的十多幅尸体照片,外伤最明显的就是鼻下一处约15厘米长的伤口,已被缝合,超过10针,上门齿也少了两颗。

  记者昨日获悉,广西自治区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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