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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保卡换现金调查:身份异化折射生存危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4:09 新华网
最近,在长春市的许多医院、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内,“医保卡换现金”的小广告随处可见,其“宣传攻势”铺天盖地。据记者了解,只要拿100元钱的药品就可以换到70元左右现金。 近年来,医保卡的身份不断被异化。先是一些药店推出医保卡购物,让医保卡变成了可以代替现金刷卡的购物卡。现在,这种方式则来得更直接--用医保卡换现金,医保卡成了储蓄卡。 在身份不断遭遇异化的背后,折射的是医保卡面临的生存危机。一些市民和业内人士认为,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应本着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医保卡制度体系进一步加以完善。 广告满天飞背后的“换药商机” 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附近的一条街道上,每走上几步,就能发现脚下粘贴的小广告。小广告名片一般大小,突出的位置写着“高价收药”,旁边写着“医保卡换现金”,并附有电话。 小广告的泛滥给环卫工人带来了苦恼。长春市的环卫工人翟丽娟一边费力地清理这些小广告,一边告诉记者:“我这一上午不停地在清。不知道他们用的是什么胶,粘的特别紧,好长时间才能清一个。看我在清这些广告,贴的人有时过来还指着我大骂。我这边清完,他那边又贴上了。”记者看到,在她的垃圾车里,已经扔着几十张这样的小广告。 在长春市的几家医院附近,这些小广告更是呈“立体化”攻势冲击着人们的眼球。低头看,地上有;向旁边看,电线杆和墙上有;甚至在医院的住院病房里,都可以看到这种小广告。 照着广告上写的一个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电话。 “我有医保卡,怎样可以换钱?”对方问记者:“你是市医保还是省医保,市医保按7折,省医保按5折。” “省医保的。是我自己开还是你领着去开?” “我领你去吧。” 记者拿了一张省医保卡,与对方约好了在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门诊部会合。对方是一个中年妇女,她让记者先在门诊挂了一个普通号,并注明开药。然后问记者想要换多少钱的药。记者表示换400元的药,随后她直接领记者来到购药点,开了两盒诺合灵还有其他一些药品,计420元,随后她点给了记者210元现金。 “来换的人多吗?”在等着拿药的间隙,记者与她聊了起来。 “挺多的,要不卡里的钱也是闲着。有的人一次就换了几千元钱。你这是换得少的,要是多的话,我还得去托人开药。” “你们收完药送到哪儿去呀?” “送到医药批发公司,他们再卖回医院和药店。” 记者还想多问几句,对方已经不耐烦了,拿上药后就匆匆地走了。 记者又试着拨打了收集到的其他几部电话,了解到的情况都大同小异。其中一位药贩子还向记者暗示,他在医院和药店都有关系,可以随意开药。 医保卡身份缘何不断被异化 近年来,关于医保卡换物品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药店还兼营超市,一边卖药,一边卖保健品、营养品和生活用品,顾客用医保卡就可以直接刷卡,以此来套取医保卡中的现金。就在不久前,中央电视台举办的“3·15”晚会曝光了江苏省扬州市三家药店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为顾客用医保卡购买物品提供了从设施到发票等一系列服务的行为。 不管是用医保卡换物品,还是用医保卡换现金,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市民对这种行为都很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医保卡里的钱已经是个人财产了,当然可以随意使用,这种把暂时使不着的钱买东西或换成现金的行为就是合理的。 长春市医保中心的一位负责人无奈地向记者表示,对于这种“医保卡换现金”的行为,他们一直在联合工商局、药监局和公安局共同治理,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致使打击力度不够,使得他们抓到药贩子也不知该怎么处理,让治理工作陷入两难境地。 也有一些市民反映,把医保卡兑换成现金也并不完全是贪图眼前小利,而是觉得在现行的医保卡使用中,还存在许多不方便之处。患者到医院看病,许多想买的药品都不在医保范围之内。而到药店买药,需要有医院的处方,有时候,即使开了处方也买不到自己需要的药。在长春市一家银行工作的华晔反映,有一次到医院就诊,因为想买的药都不能用医保卡,最后只有挂号费从医保卡中刷出了6元钱,药费则全用现金结算了。 采访中,记者拿着医保卡询问了长春市的多家药店,对方都表示不能刷医保卡。如果想刷卡,需要到他们指定的一处连锁药店。但是记者在单位附近没有找到一家可以刷医保卡的药店。 一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朋友告诉记者,尽管自己发的是省医保卡,但用起来却不如市医保卡方便。因为省医保卡基本上只能在医院使用,而医院卖的药又明显比药店里的贵。因此,平时自己有个头疼脑热的,基本上都是掏现金在单位附近买药。 “很多药店都规定限额,这一规定很死板。有一次我要买300元钱的药,可药店说一次只能购100元以内,为了开这些药,我连续跑了三天。”在长春市一家媒体工作的国小鹏告诉记者。 国小鹏还向记者表示,现在他周围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无奈:明明医保卡里有钱,可就是花不出去。这也是导致许多人宁可打折也要同药贩子做交易来兑换现金的原因。 “救命钱”也应该是“方便钱” 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的调研员张明青告诉记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我国为保障市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面不仅有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国家注入的统筹基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了按规定用于指定的医疗项目外,更重要的还应发挥积累功能,以便为将来预留足够的医疗费用。 吉林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生韩晓梅表示:“可以说,医保卡里面存着的都是救命钱。救命钱一定要珍惜好,应该用在关键时刻,而不能随随便便就花掉。现在很多老百姓在这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反正是自己的钱怎么花都无所谓。” 对此,韩晓梅建议,当前应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意识宣传,使老百姓真正意识到医保卡里的钱“尽管是我自己的钱,但是也是特殊的钱,是为我看病的钱。守牢这部分钱,就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这种意识如果深入人心,就会减少对医保卡的滥用。 长春市医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用医保卡换现金,套取医保基金,其社会危害极大,他们不会听任这种行为泛滥下去。在监管方面,他们将拿出切实可行的约束和惩戒办法,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对参与其中的药店和个别医生严厉查处;规范药品流通渠道,使药贩子即使收到药也没处卖。 一些市民则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还应从改革现行医保卡使用办法入手,使其更方便市民使用,使“救命钱”成为“方便钱”。应扩大药品的医保范围,甚至可以探索逐步取消医保的药品限制,使参保人可以方便地就诊购药。还可以考虑推广一些地区的经验,比如参考北京市推出的取消医保卡,每月直接将卡上的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等做法,这样参保人员可以自行支配使用范围,违规兑现也就会自动消失了。(作者:褚晓亮 王玉珏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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