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门框倒下砸死12岁男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死者父母向厂方索赔35万元

  本报佛山讯12岁独子在工厂生活区玩耍时,被轰然倒下的足球架砸死,父母愤而状告厂方,索赔35万元。此案昨日下午在佛山公开开庭审理。

  上月21日晚8时40分,刘毅在三名同伴的邀约下,到佛山高明区溢达杨梅分厂生活区玩耍。经门卫允许,父母均在厂里打工的四小孩顺利进入了生活区。四人来到足球场,摇动足球架玩,摇动中,足球门突然倒塌,横梁砸中刘毅眼睛及鼻子处,刘毅的头面部血肉模糊,当场死亡。

  昨日的庭审中,原告认为,厂方生活区“管理严格,外人难以进入”,既然允许四个孩子进入,应视同承接了“临时监护权”,应尽“临时监护人的义务”;再次,厂区足球架“不符合安全标准”,埋桩深度不够,桩基不稳,因而导致孩子一摇动,就轰然倒塌。据此,厂方应对刘毅之死负全责。

  被告认为,刘毅之死,他们不应该负赔偿责任。受害人之死,应由受害人及其一同摇动足球架的三名伙伴负责。此外,足球埋桩深度没有国家标准,只要能正常合理地使用,就应认为埋桩深度是合理的。(姚建国)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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