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不合格等着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6: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天东莞召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专项整治现场会

  本报讯记者唐波报道:昨天,东莞召开“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场会,明确提出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在消防安全整改期限内整改合格后,方可凭检查验收表向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执照及出租屋租赁证。东莞市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东莞目前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基本上达不到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标准,因此,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等于被判“死刑”。

  根据整治标准,出租屋要设置两部疏散楼梯间,如果在实际中有困难只能设置一个,应该在现有楼梯间另一侧阳台或窗的位置安装有小的逃生设施。而在疏散楼梯间,有人留宿的值班室是不允许搭建的。出租屋的公共走道上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如果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警铃,又有专人24小时值班的出租屋可不设置火灾报警器。

  但是,昨天东莞市消防部门表示,这个整治标准适用于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高度不超过24米、层数不超过7层且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事实上,有的出租屋高达8层甚至以上。对此,东莞市消防部门称,超过七层的出租屋都在普查范围内,但目前只能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整改。

  东莞市市长李毓全昨日在会上表示,今年东莞相继启动了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打击非法行医三个专项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则是重中之重。但是,目前,仍有部分镇街和部门存在畏难、等待、观望、侥幸的思想,个别镇区还没有建立驻村(社区)工作组。

  据悉,今年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效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政绩考核挂钩。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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