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尾数发放“代金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6: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东城某鞋业企业称:此做法为避免找零不便

  ■劳动法规定:工人工资须以人民币全额支付

  本报讯记者燎原报道:工资尾数、员工奖金全部以厂方自制的“代金券”发放,且“代金券”只能在厂内的便利店消费使用。记者日前接到市东城区大塘头村常×鞋业有限公司的工人报料,称该厂自制“代金券”充当人民币,给工人发工资尾数和奖金。厂方财务部称,发“代金券”为避免找零不方便。记者咨询律师称,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人的工资必须以人民币全额支付。

  工人:工资尾数发“代金券”

  记者找到报料人王先生。他说:“厂里每到发工资时,所有工人的工资尾数不用人民币发放。比如说我这个月工资是1385元,其尾数5元就用这种‘代金券’代替支付,我们不要都不行。”王先生拿出几张如火车票般大小的黄色小票。记者看到,该种小票上印有“常X鞋业、福利委员会购买正券”等字样,票面上还盖有“常×鞋业有限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福利券专用章”。该“代金券”分别有拾元、伍元、壹元、壹角等面额。

  “工厂不但用‘代金券’支付工资尾数,还支付工人每月的奖金。”王先生说,该工厂每月在每个部门评出一名模范员工,发奖金100元,还有各种奖励。但奖金不是发人民币,而是发这种“代金券”。

  据王先生介绍,该“代金券”只能在厂内的一家便利店消费使用,到厂外就成了一张废纸。

  王先生还说,曾经有员工辞职,到最后结算工资时,尾数还是发“代金券”,“人都辞职走了,还发这东西上哪儿去用呀?”

  厂方:发“代金券”因找零不便

  记者昨日致电常×鞋厂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资尾数发“代金券”,是因为找零不方便。她还称,这种福利券一直都是这样发放的,厂方有一个福利委员会。福利券可在厂内的小卖部使用。现在有工人已提出异议,目前厂方正在改进,可能马上会停止发放。

  律师:工资须全额支付人民币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周律师。周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人的工资必须以人民币全额支付,而厂方只要是称之为奖金的奖项,也必须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只是福利,就另当别论。

  

工人工资尾数发放“代金券”

  工厂的代金券王俊伟摄

  (欧志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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