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将出台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7:51 宁夏新闻网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银川市将出台的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最近已经银川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定,将于今年下半年施行。

  为解决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使失地农民能够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应保尽保,银川市委、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上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之后,2006年下半年,银川市又制订了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初步方案,计划将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政策框架,先与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接轨并启动运行,待条件具备后,再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失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50元,其中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元,个人交5元。仅此一项,银川市财政每年补助资金200万元左右。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2003年以后全市统一征地(三区及开发区)的农转非人员。(新消息报 江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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