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短信可缴交通违法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8:28 深圳晚报

      建行、招行、华夏银行各支行网点20日起开通代缴签约服务

      本报记者田语壮通讯员宋学德报道绝大多数车主最头疼的,就是路面行车违法后,需要经过一系列过程才能缴上罚款。经过交警部门的努力,处理交通违法处罚将不再是困扰车主的难题,从5月起,只要在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就可以用手机发短信交罚款了。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1申请:带齐资料银行窗口办理

      据市公安局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现有的交通违法告知和处理渠道、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将采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短信平台开展手机短信送达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及代缴罚款工作。该项措施自4月20日起实施,建行、招行、华夏银行各支行网点正式开通签约服务,5月中旬将开始全面实施。车主同意接受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短信实施处罚业务”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利用短信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申请书》。申请的主要内容为:同意以短信方式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明确双方法律责任、确定操作时相关的校验码等。同时在办理窗口,确认核实当事人的车主身份及手机号码,并递交符合要求的、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如车主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车主在自愿的原则下,与银行签署委托协议,使用手机短信缴纳罚款。

      2流程:充分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市交警局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通过短信发送到车主手机上,车主收到短信后,应确认是否为其交通违法行为。对确认无误没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回复确认短信后视为《处罚告知书》送达;对7日内未回复告知确认短信的,视为《处罚告知书》未送达,车主需到市交警局或交警各大队接受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告知有异议的,应当到交警局或下属交警大队进行陈述申辩。

      收到车主回复的告知确认短信后,交警部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车主手机中,要求车主确认。车主认为无异议的、愿意接受处罚的,回复处罚确认短信,《处罚决定书》正式生效,并视为《处罚决定书》送达;对7日内未回复处罚确认短信的,视为《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处罚决定不生效,当事人可以至交警局及其下属大队依法接受处理,或由交警局及其下属大队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后,市交警局将向车主发送相关法律责任的短信。即要求车主在确认《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前往建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市交警局将依法按每日3%计算滞纳金,并有相应的救济渠道。

    

      3缴款:短信发生费用分别分担

      对已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建行将询问是否按短信缴款协议缴纳罚款的短信发送车主,车主愿意委托缴款的,回复缴款确认短信进行确认,建行即代扣罚款并按协议收取手续费;对代收成功的,建行将缴款成功信息传送给车主,车主可以按照与建行签署协议中的方式取得广东省财政厅核发的罚款票据;代收不成功的,建行将缴款不成功信息传送给车主。

      交警局有关负责人称,向违法车辆车主传递《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属行政行为,因此在电信运营商发生的短信费用由财政支出;而车主发出缴纳款项的短信则属个人行为,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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