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机关公务用车及军警车带头文明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22: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济南4月25日电 (记者 胡洪林)一项主题为“四不四让”的文明行车活动正在齐鲁大地纵深展开,首先被要求带头做好文明行车的是山东省各级机关的公务用车以及军、警车辆。

  据介绍,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济南军区联勤部、省公安厅六部门联合发出倡导,要求所有行驶车辆做到“四不四让”,即:不违反信号,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

  六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

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法治意识、
交通安全
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达到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
交通事故
减少;道路通行能力增强、行人交通安全感增强;民众对道路交通秩序满意、对交警执勤执法满意的目的。

  首先被要求做到“四不四让”的是该省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法部门和部队的公务用车、军警车辆。六部门表示,要求上述用车发挥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省驾驶人形成文明行车的良好风气。

  记者获悉,在开展“四不四让”活动中,山东省将设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影响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故案例,加大曝光和追踪报道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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