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出台31件政府规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0: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25日讯 省城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确定。记者25日从济南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济南市拆迁管理办法、公园管理办法等31件政府规章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在这些政府规章中,有10件是根据市民的意见来制定的。

  为加强地方立法,去年11月27日,济南市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截止到今年2月15日,市民共通过网络、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建议143件,根据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民的建议,济南市今年拟出台31件政府规章。

  在今年拟出台的31件政府规章中,10件是根据市民的建议,才确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7件立法是规范政府自身的;三分之一的立法是关注民生的。

  这31件政府规章,14件要确保年内出台,分别为: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济南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济南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济南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规定、济南市拆迁管理办法、济南市电力设施管理办法、济南市公园管理办法、济南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还有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若干规定、济南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修改)、济南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其中,济南市拆迁管理办法近日即将出台。

  另外,还有17件政府规章要重点调研: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安全供水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济南市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济南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济南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调研的政府规章还有济南市矿产资源补偿征收管理办法(修改)、济南市统一征用土地暂行办法(修改)、济南市集约利用土地管理办法、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济南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协调规定、济南市推行执法责任制规定、济南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济南市行政复议若干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记 者 常新喜  实习生 董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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