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街头诈骗”有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0:28 新晚报

  实习生 刘宇婷 本报记者 张育新

  如何铲除“街头诈骗”,还社会安定?记者采访了部分办案人员,探讨了多方协作遏止“街头诈骗”的可行性。

  据大庆龙南公安分局破获的两个诈骗团伙成员交代,为了逃避打击,他们大多在洗浴中心住宿,因为不需要任何登记手续,并且公安机关很少到这些场所检查。此外,骗子得手后的一段时间行为比较“反常”,比如出入高档酒店、突然购买昂贵物品、或者出手金银饰品等,各地公安部门加强对洗浴中心等场所的管理,只要是住的地方都实行身份证登记,可以有效地遏制骗子的行动。属地公安机关对可疑人员“吃、住、行、销、玩”的掌控,则能够准确掌握骗子的行踪,有利于迅速破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庆市66岁的王某被诈骗的现金首饰等,折合人民币18万元。当天她分别从4家银行取出了大量存款,持续时间近2个小时。如果在此期间任何一家银行提出疑问,都可能制止诈骗活动的发生。侦查员孙雷分析,一般的家庭都很少在家里存有大额现金,所以有诈骗大额现金的犯罪发生,基本上都是被害人从银行取钱。从人之常情分析,家中需要大量现金时,儿女们也不会放心一个老太太单独支取大额存款。公安部门应该与银行协调,实行老年人大额取款通报制,即时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取款者子女。这种联动措施,对控制“看病消灾”诈骗案件的发生会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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