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不许收建校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1: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4月25日讯 新生入学,除了交学费,还要交一笔数额不菲的“建校基金”,这样的惯例今后在青岛行不通了。4月25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从2007年新学年起,对各民办中小学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收取的费用一律叫停,近期将在网上公布各民办学校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中小学收费行为,青岛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报物价部门批准。目前,该市各民办中小学已全部到物价部门办理了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从2007年新学年起,各民办中小学一律按照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该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以及“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各种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对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举办者的责任。

  为加强社会监督,青岛市教育局近期还要求各民办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家长和学生公示。

  据悉,此前,在新生进入当地很多民办中小学上学时,除了按规定交学费,很多家长还要同时交一笔“建校基金”,数额至少上万元。


记者 于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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