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过失烧毁山林姐妹年年植树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1: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4月25日讯一个贫困的家庭如何能还得起因过失造成的240万元损失?近日,莱州法院的法官通过要求被执行人每年为受害方植树的方式执行了一起失火案件。

  据莱州法院办案法官介绍,2006年3月28日11时许,莱州市某村南山北坡因村民搞祭奠活动失火,继而引发山火,致该市某林场及四个村约30公顷的林木、68亩板栗树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40余万元。直接责任人董某被莱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判令董某及与其共同参与祭奠活动的三姐妹共同赔偿受害单位及板栗树所有人王某经济损失共2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各被执行人的家境都不宽裕,虽然他们悔不当初,但面对巨额赔偿款都一筹莫展,根本无力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了找到妥善解决本案的方法,办案法官多方论证,确定让被执行人每年以植树的方式抵债,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如果被执行人愿意,可以用每年植树的方式偿还欠款。

  4月20日,董氏三姐妹在当地政府划定的区域内栽下了百余棵松树苗,同时表示只要在适合植树的季节,都将为受害单位植树和护树,并确保所植树木成活,以实际行动补偿给受害单位造成的损失。


王媛 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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