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须稳定“五一”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1:53 新京报

  发改委严禁借节日演出搭车收费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五一”黄金周将至,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保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稳定,严禁旅游参观点借举办节日演出、庆典活动等名义搭车收费。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应当组织专人对当地主要旅游参观点的门票、餐饮、商店价格进行巡查,以明码标价为突破口,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价签、价目表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严厉打击旅游参观点的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交通出行方面,各地要在群众出行高峰时段,对铁路、公路、水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客运票价进行抽查,对近年来矛盾较为突出的停车场收费进行全面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不明码标价、自立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当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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