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要求严查非法医疗美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1:5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昨天,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将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等纳入工作重点。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军队、武警的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打着军队、武警、中医幌子误导、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坚决打击打着医学科研幌子非法行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出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对至今仍未彻底清理出租承包、甚至采用欺骗隐瞒方式开展出租承包活动的公立

医院负责人,一经发现,即予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此外,各地卫生、中医药、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等机构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要坚决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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