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联手打击"零负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2:48 新闻晨报

  □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25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次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工作磋商联席会议”上表示:“内地与香港必须联手打击‘零负团费’,规范赴港游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

  国家旅游局质量管理司司长满宏卫介绍说,内地、香港旅游业界将针对“零负团费”建立相应联动机制和处罚的协同机制。对于内地组团社低于成本价组织赴港游和香港接待社低于成本报价的行为,双方及时沟通、查实,共同作出处罚;对于因违规被香港有关方面处以暂停会籍处理的港方接待社,国家旅游局将在“中国旅游诚信网”上发布公告,通知内地组团社停止与其的业务往来;对于香港旅游业议会定期通报的被投诉的港方接待社和购物店铺,国家旅游局将在“中国旅游诚信网”上客观公示;对于港方通报的内地组团社及其领队人员的违规行为,国家旅游局将依法进行严肃追究。

  会上公布的其他联合措施还包括: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重新确认赴港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港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大力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加强旅游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消协与香港消委会的沟通与合作等。

  另据报道,“五一”长假将至,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四地消费者组织25日共同发布了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购物的“三项注意”和“四点建议”。

  ■购买家电产品应注意价格、产品制式和售后服务保障。港澳市场上的多数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价可能有很大差别,消费者购买后如果发现其他商家的价格较低廉,不能以价格高为理由要求退货。

  ■购买钟表、首饰应注意核对相关信息。港澳地区规定,黄金及黄金制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制品,必须达到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单据上必须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

  ■购买“水货”要注意问清相关服务措施。在港澳地区,“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购买“水货”产品,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

  京、沪、港、澳四地消费者组织还向赴港澳旅游购物的内地消费者提出“四点建议”,并公布了四地的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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