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旁听看清官断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3:0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实习生 李晓蓉

  昨日上午 南安法院官桥法庭

  男人到矿场打工,不幸意外身亡,留下了14.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引起了一场家庭纠纷,闹到了法院来。

  3年前,南安官桥东头村村民陈大(化名)在一次矿难中身亡,身后留下了老母少妻和一对未成年的子女。噩耗让妻子阿云(化名)难以承受,小叔子阿利(化名)便负责与矿主交涉赔偿的事。5天调解下来,矿场一次性拿出14.5万元的赔偿给他们,双方还签了协议。

  阿云说,2005年,小叔子每次不定期会交给阿云500多元的利息钱,但1年后这份钱就“断”了,只有阿云主动讨要,小叔子才会给。此间,阿云还多次向阿利要求将赔偿金转存入两个子女名下,但均被拒绝。为此,她上法庭向小叔子要“人命钱”。

  其实,此次开庭前,法院曾做过庭前调解,还拿出了三种调解方案,均因小叔子方的拒绝宣告失败。

  一是将钱存在两个孩子名下,存单由其婆婆保管,等孩子16岁后方可取出;二是将钱存在婆婆名下,由阿云保管存单;三是,钱存在婆婆名下,也由其保管,但小叔子必须担保这笔钱不能随便取出。

  这次开庭引来30多个村民旁听,大家都想看看“清官怎么断家务事”。对这起家庭纠纷,村民有村民的说法:有的说,孤儿寡母生活就困难,小叔子不应占着哥哥的“人命钱”不还;有的说,阿云才30多岁,到时候一改嫁,钱还是落不到孩子身上,小叔子“扣”着钱也是有道理的。

  阿云也请了律师,律师拿出《协议书》和银行利息单据,来证明阿利代大嫂领取了赔偿金,还以自己的姓名存入黄山农村信用社。

  而阿利未到庭,他的律师先是说这笔钱转存了其他银行,已存到阿利母亲的名下。后来,律师又说,“这笔钱根本不在被告方(阿利)这里,被告方也不知道这钱到底在哪里。”他的理由是,虽然签订协议书的是阿利,但目前的证据并不能代表拿到死亡赔偿金的人是阿利,没有人看到阿利存了这笔钱。而那500多元,也是阿利自己掏钱接济给她们母子的。

  法庭当天未对案件宣判。庭审后,阿云的律师向法院申请查询信用社等银行的账目存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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