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督向在逃疑犯索贿1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3:11 海峡都市报

  N《新快报》供稿

  本报讯 广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办公室原助理调研员(副处级)陈健华官至一级警督,竟主动向一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多次索贿,声称“肯花钱就能搞掂,不给钱就抓你坐牢”,为帮犯罪嫌疑人脱罪,竟多次向办案刑警说情,并送钱3万元。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陈健华有期徒刑10年。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5年5月,一受害人报案称被梁某诈骗了40多万元,番禺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侦办此案,对梁某展开网上追逃。同年7月,在逃的梁某通过表弟和“中间人”辗转找到自称是“市局领导”的陈健华,梁某称自己是“冤枉”的,请陈健华出面帮忙摆平。陈健华当即表示,自己与番禺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队长曾某是老朋友了,可以出面搞掂,但要花几万块的活动费。后来,梁某托人送给陈健华4万元“活动费”。

  陈健华找到番禺刑警大队副队长曾某说情,请曾某帮忙摆平梁某所犯的案子,并承诺给好处费3万元。曾某佯称答应,但随后就向局领导汇报了此事,并将陈贿送的3万元如数上缴。番禺区公安分局研究后,“将计就计”诱捕了梁某。8月25日,梁某被关进了番禺区看守所。梁某的父亲找到陈健华,陈表示可以把人搞出来,但“一定要花钱”。其后,陈多次打电话催促梁父给钱,并说如果不给钱,可以定梁某无期徒刑等等。

  9月15日,梁某被取保候审。陈健华则继续打电话给梁某及其家人,声称梁某如果不给钱,还可以让人抓他进去坐牢。梁某答应给陈10万元。10月15日,梁某与陈健华约定在暨南大学南门奉上10万元。当日上午11时30分,早就埋伏在暨南大学门口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当场将陈健华人赃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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