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达医药费指标遏制医院乱开药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3:11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罗谦

  本报讯 泉州市卫生局近日下达了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等20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指标具体控制金额,对“门诊人均费用”和“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实施控制管理。

  泉州市卫生局局长蔡丽静介绍,这次对医院采取干预力度,是根据泉州市实际情况和上级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基本原则,要求泉州市2007年度人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明显低于全省、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费用指标控制增长率在去年基数上不得超过4%。

  蔡局长说,这是今年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重要举措之一,它可以遏制某些医院看病时开大方、乱开方的习惯,有效地为人民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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