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透明政府”还需要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3:1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王勋

  特邀嘉宾:

  陈慧珠:我省全国人大代表

  王开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衍超: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许水清: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持人:阿凡

  话题背景:高考生查分数,要掏钱问声讯台,声讯台挣得盆满钵满。考生们想让一些教育部门将分数在网上免费公开,呼吁了好几年,却没人理会。公众想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得到的回复却是“这文件是内部机密材料不能公开”或“没义务向你们公开”……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年5月1日起施行,上述状况会得到根本改变吗?公众想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仅靠《条例》就能实现吗?本报昨日特邀学术专家、人大代表、法律界人士进行探讨。

  公众最关心

  哪些政府信息

  主持人:《条例》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方方面面,而普通群众最关心什么政府信息?

  林衍超:如中考、高考、成人自考分数,城市改造中自家房子会不会被拆等,当然最受直接利益人关心,政府宏观决策、经济运行状况等同样受到特定人群的关注。当然,随着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意识的提高,他们亟须想了解政府决策出台的背景,并想在决策出台前,自己的声音能被吸纳。

  记者昨日随机调查了20名读者,结果发现,住宅、医疗、教育、交通领域的信息,最受读者关注。

  考分查询还会是

  “摇钱树”吗

  主持人:考分查询常被声讯台当作“摇钱树”,但这是社会公共信息,公众为何要花钱才能获取,今后这一情况会改变吗?

  林衍超:以考分为例,《条例》规定,教育、供水、供电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也制作、获取了大量的社会公共信息,应纳入条例调整范围。条例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所以,考分这类公众信息,今后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向群众有偿提供。

  可否无障碍

  获取公开信息

  主持人:房屋拆迁、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信息,本就属于公共信息,但人们要获取还真不容易,政府职能部门不公开,公众也没辙。《条例》一旦施行,公众要获悉信息,还会不会存在障碍?

  陈慧珠:今年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政务公开法》的议案”,其中提到,各地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但仍存在“群众需要的不公开,公开的群众不需要”等现象。我建议要进一步用法规的形式规定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老百姓不仅可获知信息,也能监督政府工作。

  王开明:此前,要求政务公开的声音已不少,但由于缺乏规范性的操作规章,一些部门还只停留在口号上。《条例》实施后,老百姓可通过便捷的途径,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政府部门也可以及时了解民意,只有知道老百姓想要什么,才能制定出更多惠民政策。

  许水清:《条例》实施后,政府部门若不履行公开义务,公民、法人可向上级举报,或提起行政诉讼,这将大大改变政府部门捂着红头文件不发布现状。

  何为“机密”

  没细化规定咋办

  主持人:国内曾多次发生公民告政府部门封锁红头文件的事件,红头文件被封锁的理由是“机密文件”。今后,政府机关还会不会以这种理由来搪塞群众?

  林衍超:城市规划何时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无详细规定,所以,决策部门完全可以在“密室”里完成后公布。对于像城市规划这种关系到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决策,它应该在哪一个环节就公开信息,得有细化规定,不能让老百姓接受既成事实。《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虽然操作性较强,但还需有地方性的配套法规或其他政策完善,比如什么样的文件或政府信息属于机密,应有相对明确的规定,而不要只停留在学术争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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