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协是把业主当阿斗” 六家K厅签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4:14 南方都市报

  

“中音协是把业主当阿斗”

  K厅交版权费后,唱K花费是否会涨?现在还是未知数。文波摄

  奥一网 “(中国音像协会广州联络站)糊涂收费,K厅交了(版权费)也白交!”上周四,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挂牌,首批有6家K厅与联系站签约。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昨天就此事,正式发表态度强硬的公开声明。他指出,这签约的6家K厅在K厅行会中根本不具有代表性,协会始终认为以包房来计算的K厅版权费是不合理、不合法。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也从来没有向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妥协过!

  黄世球在昨天发表的声明中表示,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与其说是在收取版权使用费,倒不如说是收取包房的租金或许会更合适!

  他质问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你打着为版权人收取使用费的名义向经营者收费,收取后又凭什么依据交付给版权人呢?如果人家唱的是外国的歌曲,你怎样给人家送出?人家委托你了吗?超过了版权使用期的歌曲你还收取吗?……一天到晚嚷嚷着要收费,而让交费的经营者糊里糊涂地交费,把交费者都当做阿斗了吗?!”、“这种只顾收费的方式,根本不考虑解决盗版问题,还有什么科学性可谈!为了收费而收费的糊涂收费,完全背离了收费的意义和目的。”

  黄世球告诉记者,他和广州十几名K厅业主曾考察了文化部自去年开始推广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他和广州K厅业主代表都认为这一系统“很适用”:接入、操作方便,而且是采取精确计费,能保证K厅曲库内容健康,同时又能有效解决K厅版权费问题。

  黄世球表示,作为文娱协会,不会特意把该系统引入到广州来,要求加入协会的会员(K厅业主)一定要安装。“推广这个系统,这是政府部门的事。协会会在其中起协调作用。”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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