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大力扶持薄弱初中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5:19 山西新闻网

  到2012年,优质高中8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当地所有初中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李林霞)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对4月中旬转发的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进行详细说明。《意见》规定,各市要加大对薄弱初中学校的扶持力度,力争到2012年,优质高中8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当地所有初中。

  《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改革内容:一是学业考试及考查。2007年全省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及各科赋分标准仍执行2006年规定,从2008年开始,由省统一命题的初中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其中,前三门每科120分,理综和文综都为150分。自主命题的太原、临汾两市也要严格按照这一规定。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进行,减轻学生负担。在学业考试中,要注重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考核。在对由省命题的初中学业考试科目提出具体意见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市要统一组织安排体育科目的测试工作。体育测试成绩要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二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初中毕业升高中时,学生考试成绩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也要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学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三是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基本依据为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此外,鼓励各市采取免试推荐保送、特长学生推荐、特色学校招生等多种录取办法。

  《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薄弱初中学校的扶持力度,提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采取将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扶持薄弱初中学校。到2010年,各市要将当地优质高中学校50%以上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所有初中,以后逐年提高比例,力争2012年达到80%。为保证此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意见》规定,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在该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该校读书至少两年以上的正式学生,且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优质高中学校所划定的统一录取线25分以下。

  (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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