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拉保险”者以“15%高息”骗200余人588万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6: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 实习生陈雪松报道:以15%的高息骗取客户交纳保险费,3名被告两年内诈骗了588万余元。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集资诈骗案。

  据检方指控,施某现年37岁,案发前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员工。1996年,施某急着用钱,便想出了采取支付高额利息,骗取客户交纳保险费的“高招”。

  1996年下半年的一天,施某带着自制的“暂收单据”,来到客户张某家里,称“不到保险公司就可以办理业务,由我负责代办,还有15%的高息”。张某听到这种“好事”,再看到施某手中还有许多办理过业务的“单据”,便轻易相信了,一次性地将3万元现金交给施某。

  眼见诈骗得手,施某胆子越来越大,又将吴某、冷某等人拉进来“帮忙”,让吴某拿假公章“拉保险”,以提成的形式分钱。不到两年的时间,他们诈骗了200余人,骗取现金588万余元。

  在此期间,张某等客户每每提息时,施某随时都以15%的高息兑付,“信誉”很好。殊不知,他采取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兑付本金及利息。他将诈骗来的588万赃款用来“投资”,“钱大多有去无回,最终窟窿越补越大”。至1998年2月,前来兑付利息的客户联系不上施某,此案遂告发。2006年7月,警方在合肥将施某抓获。

  在昨日的庭审中,施某、吴某、冷某对大部分犯罪基本事实供认不讳,但施某对检方起诉的罪名持异议。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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