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依法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赵兴武记者殷学兵)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记者从市中院获悉,去年元月至今,我市法院共审理各类保护知识产权案件528件,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对我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公民、法人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复杂性,导致这一权利稍有不慎,就会遭到侵害。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说,我国法律向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保护力度更大。因为知识产权都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经济发展。为此,我市法院除了建立健全此类案件的审判机制外,也加大了案件的调解、审判力度。调解不仅有利于钝化社会矛盾,也有利于双方彻底摆脱官司,发展经济。我市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近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高达64%。

  去年中秋节前,上海秋琳包装公司以南京冠生园的月饼外包装盒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将南京冠生园告上我市中级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同时申请先予执行。

  此时正值月饼销售旺季,如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对刚从“陈馅事件”阴影中摆脱出来的南京冠生园,无疑又是一次打击。但如不及时制止其侵权行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法院在快速审理中,得知南京冠生园使用的侵权包装盒是上海某公司制作销售,原告当即撤回对南京冠生园的先予执行请求,追加上海这家公司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努力,原被告三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南京冠生园度过了“诉讼危机”,当年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陷于瘫痪的老企业又焕发了生机。

  技术成果遭遇侵权,极有可能影响产品的及时转化。“清障”,成了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

  东南大学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清等离子彩色显示器”技术,是国家“863计划”的重点科研成果。该技术在转让过程中,因为合作方违约,引发了一场官司。市法院近日判令被告支付东南大学400万元违约金,双方合同解除。

  目前,东大已在我市找到新的合作伙伴。它的及时投产,对提升我市的经济地位,将起到推动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法院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力度,但此类案件仍有所增长,对侵权人严厉制裁势在必行。

  去年2月27日,玄武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将被告人夏长生、何涛判刑入狱。昨天,以陈和忠、王艳丽为首的10名被告人,再次被玄武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绳之以法。两案的判决,保护了我市正版光碟市场的经营,促进了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据统计,去年至今,我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528件,34名涉案人员被判有罪。(编辑凤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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