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电话“护航”节日旅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29 山西新闻网

  来太原旅游,不管吃饭出行购物哪方面遇问题,都可打电话投诉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张婉)太原市旅游局今日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黄金周期间,游客如遇饭菜价格和卫生问题、旅游途中发生事故或购物遇商品质量问题等,可拨打投诉电话。

  吃饭:如发现饭菜低于旅游合同约定标准,可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0351―4070551);饭菜卫生出现问题,可向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反映(0351―5625133);饭菜价格有问题,可向物价部门反映(12358)。

  出行:如发现旅游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运营标准,可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反映(0351―4170640);旅途中发生事故,可及时向景区(点)或其主管部门反映(市文物局0351―6020538,市园林局0351―2020427)。

  购物:商品有质量问题,可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0351―4293749);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可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12315);在旅游中参加娱乐活动发生问题的,可向文化娱乐管理部门反映(12318)。

  游客在太原如遇以下问题,可向旅游部门直接投诉:

  住宿时,发现住宿标准低于旅游合同约定标准,星级酒店的实际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旅行社在用车方面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降低车辆服务标准;因旅行社的过错行为造成事故;在旅游购物中,导游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增加购物点或强行要求游客购物;游客在参加娱乐活动时,导游强行要求游客参加附加项目等。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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