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任用先问综治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29 山西新闻网

  太原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劣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马继玲)今日,从太原市综合工作汇报会上传来消息: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该市去年定下严规:单位治安出现重大问题,不能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要受影响。

  2006年,太原市组织部门提拔干部时,要征求综治部门的意见。如果某单位或领导干部,因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了问题,并在综治部门备了案,在提拔、评先评优时就要受到影响。2006年,太原市组织部在提拔任用市管干部时,共分7批29人次征求了综治委的意见。此外,2006年有9个单位因未能预防盗窃、单位内部失盗等重特大可预防性案件,被实行一票否决,失去评选年度文明单位的资格,57名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又讯2006年,太原市共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37起,处理涉及到违法违纪干部128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70人,一般干部45人。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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