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名镇(村)开始申报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29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高萱)记者今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从即日起至7月底,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山西省旅游名镇(村)”的申报评定活动。

  提请申报的旅游名镇(村)应为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旅游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村镇人居环境较好的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评价标准特别提出,近期内发生过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及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历史文化资源发生重大破坏、造成严重后果,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规划撤销的镇(村)将不得申报旅游名镇名村。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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