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孩子患大病有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29 山西新闻网

  太原市设立首个纯社会力量救助基金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4月25日,太原市设立第一个完全依靠社会力量,为救助贫困家庭18岁以下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的专项公益基金――太原市红十字会贫困家庭患大病儿童医疗救助金。0至18周岁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少年,其本人或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资助。

  根据该救助金试行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提交《资助申请表》,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求助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有效的城乡低保证(复印件)、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和病情诊断证明。太原市红十字会将组成由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医学专家、媒体人士、捐款人和志愿工作者代表等有关方面人士共同成立“资助评审委员会”,按照量入为出、有限资助、综合评定、一次资助等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确定的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将在太原市红十字会网站予以公布,并以寄发《资助告知书》的方式通知当地红十字会和申请人。

  根据试行管理办法,除社会定向捐助对象外,一般评审确定的资助对象,一次资助的最高限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提供与资助款额相等的患儿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审核无误后将资助款直接汇入患儿就治医院账户;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医疗票据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资助款全部用于支付患儿的医疗费用;患儿如在治疗过程中死亡,其剩余的资助款项须退回,用于转助其他申请人。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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