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点不得借演出搭车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4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五一”期间,旅游点举办各种演出、庆典,但是参观点门票不得搭车收费。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明确提出要求。以往长假期间,一些旅游参观点常常通过推出节日演出等方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引起游客的不满和投诉。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各地要严查搭车收费,维护节日期间旅游参观点的价格秩序。

  另外,零售商业价格欺诈也成为各地检查重点。尤其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价格欺诈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于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布。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J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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