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瞅准喽 这些属于“价格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8:06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全场特价50元!”这样的广告语,很可能吸引不少消费者的眼球。但是,冲动消费之后,又有多少消费者真正知道所购商品的原价呢?“五一”黄金周日渐临近,鞍山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面对各种各样的促销手段,市民要理性购物,避免遭遇价格欺诈,一旦遇到欺诈行为要及时到物价部门举报。

  如今,商家的促销方式可谓多种多样,随之而来的价格欺诈方式也迷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睛。物价部门提示,从商家促销的情况看,很多商家在以降价或者折扣的方式销售商品时,根本不如实标示打折或者降价的原因、降价或打折的起止时间及原价、折扣幅度,让消费者难以判断该商品是否为真正的打折商品;标示注明全场5折,但场内往往有相当多的商品降价折扣都在七八折,甚者只打了9折,折扣幅度与标示不符……还有的商家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时,不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赠券价值及赠券的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及价格附加条件;以价外馈赠物品的方式销售商品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品名、价格和数量;积分返利时,不如实标示积分办法、返利数额;有奖促销时,不如实标示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的名称和数量等。另外,开展促销活动时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采取先提价再折扣或赠券的行为都属于价格欺诈。

  如消费者发现有上述价格欺诈行为的,可拨打市物价局12358价格公开举报电话,并留有必要的证据,物价部门力争通过群众举报,收集价格欺诈行为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将根据《价格法》以及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并根据价格欺诈行为的性质进行相应处罚。0426B011

  张春宁 记者 王鑫 实习生 董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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