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协发布五一节前旅游购物陷阱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8:57 兰州晨报

  消费者谨防珠宝玉器陷阱

  本报讯(记者张隆)“五一”黄金周在即,不少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在购物时对珠宝玉器特别动心,然而,由于消费者对珠宝玉器了解不透彻,往往会购买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珠宝玉器。鉴于此,省消协发布“五一”节前旅游购物陷阱警示,提醒旅游者在购物时谨防珠宝玉器陷阱。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经调查了解,珠宝玉器陷阱主要有以下三种:一、以次充好。翡翠分为A、B、C、D几种货,最好的是A货。可是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将B货甚至C货、D货翡翠经过强酸浸泡、充胶或者染色、镀有色膜等冒充A货销售。按照国家标准,经过加工处理的翡翠在销售时都要注明“处理”二字,但商家根本不注明。二、以假乱真。将染色的石英岩冒充翡翠,玻璃冒充水晶;玻璃猫眼冒充天然猫眼;合成宝石冒充天然宝石。三、价格欺诈。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砍价的心理,标出高价,然后让消费者砍价。有的消费者在旅游景点用2000-3000元购买的翡翠手镯,实际上在本地正常标价也不到千元,折扣价就更低。

  省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珠宝饰品最好到专业珠宝店或商场去买,一定要让商家在发票上注明饰品的真实名称、成色、饰品的价格等内容,并索要相关鉴定证书,发现商品有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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