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哪个牌子的药患者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9: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徐杨】国家新颁布的 《处方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正式施行,医生就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了。从下月起,本市的医疗机构都将按要求使用新版处方,患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医院采购的同类药品中进行选择,而且药师向您交付药品时都会在包装上注明您的姓名和药品信息,并对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各医疗机构的药事委员会要根据本医院实际用药情况,按照卫生部公布的《常用处方药品通用名目录》,在本月内制定、编印出本医院的药品处方集,涵盖本医院所有可能用到的药品品种,并以药品通用名以及规范的药品习惯名等作为药品的规范名称。同时,本市各医疗机构将在本月底前调整本医院药品采购品种数量、名称,今后采购药品时,同一个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水针剂、粉针剂等注射剂型,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口服液等口服剂型,都不得多于2种;处方组成雷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

  另外,本市各医院也已经对药学人员及岗位进行了调整,确保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对暂不具备药师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从事调剂工作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做出相应的岗位调整。今后,本市各医疗机构的药师将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向患者交付药品时要正确书写药袋或药品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指导患者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而且,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市卫生局表示,本市已经按照新《处方管理办法》对原有处方格式进行了修改,统一制定了新格式处方,5月1日后本市各有关医疗机构将统一使用新印制处方。市卫生局将对各医院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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