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9:41 河北日报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6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和创建文明生态村先进单位、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先进乡(镇)、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4月22日)

  去年以来,特别是全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观摩会议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积极踊跃地参与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晋州市等20个县(市),辛集市王口镇王口村等100个村,藁城市九门乡等60个乡镇,宋炳虎等100名个人予以表彰,并分别授予“河北省2006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河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先进单位”、“河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先进乡(镇)”和“河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另发)。

  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在深入推进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取得新成绩,发挥示范作用。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和促进农民增收这个中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要充分运用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这一有效载体,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实现我省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两大任务,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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