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发布黄金周旅游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0:5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英子)记者昨日从唐山市旅游局获悉,针对唐山市旅游市场上的情况,旅游局为广大市民发出黄金周旅游警示。

  警示一:正规合法旅行社是首选

  市民出游时,首先要选择“三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的正规、合法的旅行社,旅游部门即将严查坑害游客的旅行社。

  警示二:勿以价钱高低为唯一标准

  游客遇到同一线路不同价格,不要仅以价钱高低取舍,而应该比较团费中所包含的旅游项目和服务档次等。旅行社也有义务将游客的额外费用明示,不能模糊对待游客。

  警示三:旅游合同必须签

  “旅行途中旅行社和游客双方都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行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行程,如有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规定、游客特别要求等)需要变更行程的,应事先征得双方同意并签订临时变更协议或表示同意的亲笔签字。”旅游局质量监督处负责人称。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游客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出游,同样要负违约责任。

  警示四:游客需合理维权

  游客外出旅游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在旅途中游客要理智购物,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

  游客在旅途中遇到旅行社违约,游客应与全陪导游或旅行社协商解决,不能盲目采取“罢游、罢住、罢行”等过激行为,影响其他游客权益。若因客观原因旅行社不能按约定实施,游客应注意保存证据,可在返程后再向旅行社追究违约赔偿责任,同时向唐山市旅游局质量监督处投诉,电话为:2802355。

  在旅游过程中,当地导游会让游客填写游客意见单,游客对服务不满意,应该要如实填写情况,游客意见单将作为团队旅游服务质量的参考标准,也是游客的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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