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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辆违法报废车昨起被“肢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1:0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大铲车销毁违法车 记者在萍乡路停车场看到,大量的车辆停放在此处,车型有轿车、微面车、中巴车和大货车。据介绍,其中不少车已经在此停放了5年之久。违章处理办公室的王主任介绍,这些车有的是非法营运的黑车、逃费车,他们以前多次通知车主接受处理,但对方迟迟不露面。 昨日上午,工作人员用大吊车,把一辆小货车和中巴车装上大卡车,运送到金属回收加工厂集中销毁。记者在销毁现场看到,十多辆轿车停靠在场地内,工作人员用大铲车把汽车压扁后,开始肢解(上图)。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发动机、转向机、前后桥、车架等大件必须销毁,禁止流入市场。 交通部门曾发公告 记者了解到,2006年我市出台规定指出,交通稽查部门在对查扣的报废汽车、事故车辆进行处理时,应当由汽车更新领导小组认定并公告,交由回收企业统一处理,不得处理给个人或其他企业。记者了解到,市交通稽查支队按照规定,经车辆更新办公室认定,在3月21日《青岛日报》发布公告表示,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集中销毁。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通部门是按照我市的规定办事,并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了违法车主,尽到了告知的义务,没有侵害到这些违法车主的利益。(王磊江 王继华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