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辆违法报废车昨起被“肢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1:0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550辆违法报废车昨起被“肢解”
早报讯 从昨日起,550辆报废汽车和事故车辆将被从四方区萍乡路停车场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销毁。市交通稽查支队违章处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些违法车辆被查扣后长期不接受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开始集中销毁。据了解,这是自2002年以来我市交通稽查支队首次销毁报废汽车和事故车辆。

  大铲车销毁违法车

  记者在萍乡路停车场看到,大量的车辆停放在此处,车型有轿车、微面车、中巴车和大货车。据介绍,其中不少车已经在此停放了5年之久。违章处理办公室的王主任介绍,这些车有的是非法营运的黑车、逃费车,他们以前多次通知车主接受处理,但对方迟迟不露面。

  昨日上午,工作人员用大吊车,把一辆小货车和中巴车装上大卡车,运送到金属回收加工厂集中销毁。记者在销毁现场看到,十多辆轿车停靠在场地内,工作人员用大铲车把汽车压扁后,开始肢解(上图)。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发动机、转向机、前后桥、车架等大件必须销毁,禁止流入市场。

  交通部门曾发公告

  记者了解到,2006年我市出台规定指出,交通稽查部门在对查扣的报废汽车、事故车辆进行处理时,应当由汽车更新领导小组认定并公告,交由回收企业统一处理,不得处理给个人或其他企业。记者了解到,市交通稽查支队按照规定,经车辆更新办公室认定,在3月21日《青岛日报》发布公告表示,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集中销毁。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通部门是按照我市的规定办事,并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了违法车主,尽到了告知的义务,没有侵害到这些违法车主的利益。(王磊江 王继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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