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S“引狼入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2:17 新闻晚报
□周柏伊

  晚报讯 特许经销商却将假冒产品混入正品中销售。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利惠公司诉上海贝姿服饰有限公司“LEVI’S”注册商标侵权案。

  利惠公司是以生产服装等产品为主的企业,1873年创意诞生出全世界第一条牛仔裤。1974年,利惠在中国申请注册了“LEVI’S”商标,授权上海贝姿服饰有限公司作为其特约经销商。今年3月14日,贝姿在销售假冒“LEVI’S”产品时,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检查支队当场查获假冒“LEVI’S”注册商标的牛仔裤183条和T恤衫52件,涉案经营额达人民币7万余元。

  此外,工商执法人员还从贝姿的办公营业场所查获了若干销售记录,记录中记载了贝姿在案发前已售出大量假冒“LEVI’S”注册商标的产品。

  利惠认为,贝姿销售假冒商品,侵犯“LEVI’S”注册商标专用权,遂索赔人民币50万元。

  在昨天的法庭上,被告贝姿公司辩称,案发前销售的产品因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事实,50万元的赔偿金额不能接受。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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