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伤人后续: 鳄鱼池属非法养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3:52 CCTV《第一时间》

  惨剧发生后,北海市政府召集了当地林业、水产、法院等十几个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 决定,今后北海不允许再养殖鳄鱼。

  工作组调查人员告诉记者,鳄鱼是水陆两栖动物,而且饲养的鳄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此,要养殖鳄鱼,必须 经过省级的林业部门或者水产部门进行审批,并向当地林业或水产部门进行申请,但是初步调查的结果让人很意外。北海市林 业局副局长唐永彬:根据这两天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我们也没有发现任何有效的、原始的养殖证件。北海市渔政管理站综合 科科长林受德:作为渔政部门来讲,它没有在我们这里办理任何证件。

  据调查人员介绍,鳄鱼池是2001年由渔家庄公园以及两位私人老板刘家振、王玉三方合办的,2004年,因王 玉与别人发生债务问题被起诉,北海海城区法院查封了鳄鱼池。目前调查组公布了对鳄鱼伤人事件的第一步处理意见。

  鳄鱼伤人后续总编后

  据了解,昨天下午,鳄鱼池中剩余的10条鳄鱼已经被送到广西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它们的最终命运将 会由林业执法部门决定。另外北海市也表示,今后在北海范围内,不允许养殖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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