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申请自行组织招调工考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17:0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李可心报道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有意自行组织招调工考评的企业,可在2007年9月30日前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

      根据今年招调员工实施办法,除国家(省)在我市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外,凡符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均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自行组织考评。

      有意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应在2007年5月8日至9月30日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向市劳动保障局或区劳动局提出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结果通过招调员工系统答复申请企业;对具备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上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力资源管理处通过招调员工系统将企业申请转工考办审核。对不按程序要求组织考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对伪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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