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生产日期也“早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0: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26日讯 生产日期标注为“2007年12月22日”的箱包,竟然提前大半年就进入了专卖店的柜台。如此“早产儿”委实让人疑惑。

  大商场里的名牌商品价格高得让人望而却步,一些热衷品牌的消费者便将目光投向了折扣店、专卖店。然而,折扣店价格虽低,却存在着“以假乱真”的现象。25日,历下区工商分局在对辖区部分专卖店的检查中发现,部分专卖店存在着商标标注不实、专卖店非专卖、无中文标示等问题。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名牌的幌子,自制商标销售“伪名牌”。

  25日上午,在对泉城路商业街一专卖店的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这里销售的商品非但多数既无产地也无中文标示,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竟然还有两个“早产儿”:商家摆在货架上公然销售的两款箱包,生产日期标注的却是“2007年12月22日”,也就是8个月后!商家自制“假名牌”欲欺骗消费者,没成想却犯了如此可笑的错误。

  在另一家专卖店,导购人员正在向消费者推荐一款领带,并强调此乃“纯正的法国货,原价380元,现价128元”。然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却怎么也找不到该商品的产地。原来,商家在“造假”过程中把自制的定价标签贴在了厂址上。揭开标价签后执法人员发现,所谓的“纯正法国货”,被掩盖的厂址却是南方某城市。

  记者了解到,国外品牌可以授权国内厂家生产其商品,并授权使用商标,但有意掩盖厂址的做法是不符合质量法规定的。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商家若有意掩盖其厂址,就有故意误导消费者、以进口商品的价格出售国产货的嫌疑。因此,为确保商品质量,消费者在购买品牌服饰时除应尽量选择正规商场外,还应该仔细查看其商品标注。


记 者 仲爱梅  通讯员 杨振环 布建忠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