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手册条形码5月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0:54 新京报

  6月30日前条形码粘贴完成,患者就医明细将上传医保经办机构监控

  本报讯(记者温薷左林)5月20日后,全市参加医保人员可到单位、街道等陆续领取标志参保者身份的条形码,自行粘贴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的规定位置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7月1日起,医保患者就医时需出示粘有条形码的医保手册,否则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条形码帮助识别参保者身份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副主任袁建设称,首批530万份条形码标签已由邮政商业信函局统一开始印制,计划于5月14日后陆续发放至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他表示,预计5月20日至6月30日之间,每位参保人员均可领取到标志自己身份的条形码。记者昨日看到,待粘贴的条形码标签约有名片大小,标有参保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医疗保险手册号码4个信息。

  “拿到条形码后,应先核对信息。”袁建设提醒,条形码信息应同参保者本人“蓝本”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发现信息有误或条形码非本人的,应将条形码标签退给所在单位或街道(镇)社保所,同时提供准确信息。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6月30日前,参保者须将条形码自行粘贴至医保手册第一页左侧空白处。7月1日起,医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贴有条形码的手册,否则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也有责任核对手册上的照片,以确定参保患者身份。

  无电子数据医疗费不予报销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贾方红介绍,6月30日前,全市所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部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将率先启用门诊费用信息上传系统。医疗机构可通过条形码,将每位医保患者就诊明细上传。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患者申报的医疗费用单据后,便可将纸介信息同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患者就医明细进行比对。“医疗经办机构若发现无电子数据的医疗费用票据,如确认属假票据或定点医疗机构未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等问题,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释疑◇

  为何采用条形码?

  ●可全程记录参保人员就医信息,有助杜绝“一人参保,全家看病”、“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

  ●医保管理部门可全程监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的现象。

  ●在报销环节中实现电子比对,使审核、结算更准确和快捷,可提高报销返款速度。即使在年末、年初报销高峰期,医保患者也能够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报销费用。

  

医保手册条形码5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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