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0: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4月26日讯 26日,临沂市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确定,国办高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普通高中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按照“三限”政策适量招收择校生,择校费最高8000元。民办学校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今年,临沂国办普通高中学杂费、住宿费标准仍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规定执行,学杂费每生每学期,省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800元,城市高中500元,农村高中300元。住宿费农村每生每学期50元,城市每生每学期70元。住宿费和学杂费按学期收取,不准跨学期预收。

  普通高中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按照“三限”政策适量招收择校生。具体要求是,招收择校生的数量每班不超过15人;各学校招收的择校生的考试分数不得低于各县区各学校录取分数线下100分;择校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的择校生培养费,省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不超过80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不超过6000元,其他高中不超过4000元。


通讯员 丁明法  记 者 李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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