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未申报将分三级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1:38 华夏时报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前天表示,今年首次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带动了个税收入的大幅增长,年收入达到12万元、没有申报的纳税人,应视3种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力度轻重有别。

  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表示,对于应该申报而没有申报的纳税人,只要税务机关发现了,就会要求他进行申报,同时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林军表示,未申报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李林军列举了3种情形: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这种情况不受任何处罚;平时已经缴足了税,但是没有申报,这种情况受到的处罚会轻一些;如果平时税款没有缴纳,又没有按照期限来申报,处罚会重一些。除了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李林军表示,包括他本人都不能准确说出我国应该有多少人申报或者没有申报。根据税务机关已经建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收入信息档案,应该是170万人左右,现在实际申报的接近163万人。不过,这163万人并不都在国税总局所掌握的170万人当中,有不少国税总局建档之外的人申报。

  李林军承认,首次进行的纳税申报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

  对此,李林军表示,税务总局2005年底就已发布了一个文件,希望纳税人从2006年1月1日起,对自己的所得做好记录、保留凭据,达到12万元以后,在2007年3月份前申报。这个文件是公开的,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可以查到,在各地的一些媒体、税务公报上也都可以看到,只是许多纳税人对此没有在意,税务机关的宣传也滞后了一些。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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